要尋求大數據幫忙時,首先,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其次,要有專門的數據團隊協助決策。
而善用大數據的企業,將能在下一波競爭中致勝。

大數據已經成為一種流行,不論是製造業、服務業、零售業,甚至是公家機關,都想要跟上這波潮流。

不過,大數據雖然是近十年才廣泛受到矚目,其實存在已久。從製造業到服務業,從生產到銷售的過程,機器或人都有許多的「行為」,產生許多「數據」。

但過去由於科技限制,無法將之搜集、儲存、管理及應用,如今隨著網路普及、儲存設備成本降低,及運算能力增加,數據得以快速整合與分析外勞仲介,從中產生洞見(insight),協助決策。

數據做為管理的具體依據

數據管理專家、箴亞管理顧問公司創辦人游舒帆表示,數據對管理最大的革新在於「溝通標準的具體化」,容易訂出可衡量的標準。

舉例來說,以前管理者要評斷公司的經營狀況、客戶滿意度、倉儲管理的水準等,除了傳統的財務報表,其他多是依靠經驗或感覺。數據化就提供了一個科學化管理的指標。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資深分析師郭家蓉指出,以往企業研究問題時,只能以抽樣調查處理,包括市場行銷、工廠的環境資源等。

但抽樣有局限,必須依據不同個案使用不同的統計模型,才能找到合適的數據或解釋方式。

但大數據出現後,可外勞仲介以完整地收集資訊,研究的對象就是母體本身,更精確也更具代表性。

郭家蓉說,以往ERP(企業資源規畫)、CRM(顧客關係管理)、SCM(供應鏈管理)等都是獨立運作的系統,如果需要報表,都要到每一個系統中分別去「撈」資料,再找一個人花一整天的時間做出一份報告,既耗費時間,又無法看到全貌。

現在很多企業導入RPA(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企業流程自動化機器人),銜接不同的資料庫,可增加對作業流程的了解及問題改善的效率。

問對問題,
不為追求數據而數據

外勞仲介公司創立於民國85年至今二十幾年,經驗豐富充分了解雇主需求的人力外勞仲介公司,是勞動力發展署評鑑A級人力仲介,服務品質深受雇主與外勞的肯定。致力於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協助企業、家庭類雇主申請外勞各項人力資源服務。

相繼引進大量印、菲、泰、越外籍勞工從事產業(外籍廠工、廠勞;外籍營造工;製造業外勞;外籍漁工)及社福類(外籍看護;外籍幫傭)。由於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台灣人不太願意做,外勞仲介確實解決許多企業老闆人力需求,使企業產能再創高峰,這是本公司從事外勞仲介最大的成就感。再又台灣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本公司體恤每個家中有重症病患需、重度失能、老年照護的心力憔悴,秉持的同理心,親切服務用心挑選外籍看護、因此雇主的託付就是我們的責任,外籍幫傭來解決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長照問題。

「為產業經濟發展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一路以來用心經營,您善意的支持及遠處的掌聲使我們不斷成長茁壯!現在更結合「訓練」、「仲介」、「影音資訊傳達」三大體系,整合成一線之策略聯盟,及智能服務以期能為大眾帶來更完善、更便利之系統式服務,為社會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讓雇主無後顧之憂,加強服務,贏得口碑,這也是我們經營至今的重要原動力。

外勞仲介常見問題

Q 何謂雇主聘前講習?
A 1. 本國雇主於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2. 聘前講習自1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聘僱之外國人於當日後( 含) 入境或接續聘僱之首聘雇主〈含變更雇主〉,均應先行完成聘僱前講習,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

Q 個人設立的養護機構變更負責人,可否繼續聘僱外籍機構看護工??
A 1. 養護機構自然人負責人變更後,新負責人只要在許可登記日起60 日內向勞動部辦理接續聘僱就可以了。但如果沒有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就算是違法僱用喔!
2. 屬法人之養護機構負責人變更,則須向勞動部申請資料異動。

Q 雇主是否需親自參加講習?可不可以由他人代替雇主參加講習?有沒有資格限制??
A 雇主得委託親屬代理參加講習 ,惟比照民法規定,需滿20 歲,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若是聘僱家庭看護工,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
(1) 配偶。
(2) 直系血親。
(3)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
(4)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5) 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
2. 若是聘僱家庭幫傭,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幫傭行使管理監督地位者參加。

Q 雇主可以把外籍勞工調派到名下其他工程或工廠嗎??
A 外籍勞工可以到同一雇主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但製造業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等引進之外籍勞工除有「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規定得調派之情形者外,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另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籍勞工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始可調派。

Q 雇主可以叫外籍勞工跟著本國勞工到客戶指定的地點,進行接頭、安裝或試車等工作嗎??
A 如果是因為業務必要,又有書面契約為證(契約內容包含工作數量、內容及完成期間),雇主可以自由指派外籍勞工隨本國勞工進行以上的工作。但如果是承攬工程,則不包含在內。

但管理者也必須了解,在尋求大數據幫忙時,必須先確定管理的目標,再尋求數據幫忙。

游舒帆發現,不少企業寄望利用大數據來強化管理、提升績效,但常用錯方向。許多管理者最常拋出的題目是「希望在一年內讓公司業績成長三成」、「產品銷售量在六個月內成長兩成」之類。但這是很模糊的說法,只是為了追求大數據而大數據。

游舒帆建議,應該是先想要解決什麼問題。舉例來說,A 公司的某項在電視購物台的熱銷商品,在其他通路卻銷量不佳,原因何在?

如果問對了問題,就會知道應該進行產品與通路的交叉分析:哪種消費者,在哪個通路上,買了什麼商品?

產品銷售分析,最困難的部分是消費者樣貌的掌握。游舒帆認為,即使一些頗具規模的企業,大多也只做到產品與通路的二維分析,能夠加入消費者形態分析的企業,大概只有一成,「目前很多企業對於牽涉到『人』的部分,把握度偏低。」

這也是大數據最新的發展方向:利用數據了解消費者的長相。一旦建立起消費者的形貌,就知道他大概消費水平是多少,喜歡哪一類型的商品,會更容易制訂或改善行銷策略。

組織完整的數據團隊

有了明確的目標後,還須要有專門的數據團隊協助決策。郭家蓉指出,一個完整的數據團隊,應該要涵括三種人才:具備領域專業知識的資深人員、了解
企業商業模式的營運、銷售人員、數據分析師或資料科學家。

很多企業為了做大數據,就找來很多數據分析師,但這類專業人員通常不了解企業真實的問題,可能分析了一大堆東西,卻毫無幫助。「沒有抓對方向,就會分析到很多雜訊,」郭家蓉強調。

當然,如果能有一種人兼具兩項甚至三項技能,對企業更是不可多得的寶貴人才,只是這樣的多工人才相當稀少。

研究機構 IDC(國際數據資訊公司)指出,「大數據即機會」(Big Data as Opportunity),將大數據定義為「以前因為科技所限而忽略的資料」。當這些資料被挖掘出來,能夠善用的企業,才有機會在下一波的競爭中致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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